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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法院专门处理个人纠纷的第一分节 (SDI-1) 得出结论,帕托斯德米纳斯 (MG) 一家公司的一名卡车司机的工作时间由公司使用行车记录仪和手机控制。因此,他同意该员工加班。 再生产 SDI-1推翻了TST 复制第六小组的决定 在劳工投诉中,该工人表示,他乘坐装有行车记录仪的车辆穿越全国,运送活货(公司出售的生猪),并坚称外部工作本身并不能消除加班的权利。
目击者称,行程一般是从早上 5 点到 WhatsApp 数据 晚上 10 点进行,因为公司命令卡车提前出发,因为它们是在运输动物。 被第三区劳动法院 (MG) 谴责支付加班费后,这些公司在向 TST 上诉时坚称,司机进行了与工作时间控制不相符的外部工作。根据他们的论点,行车记录仪不能被认为是进行旅程控制的充分手段。法院第六庭受理了上诉,将加班费排除在定罪之外。 SDI-1 驾驶员禁运 部长强调,TRT 关于行程控制的决定不仅基于车辆中是否存在行车记录仪,还基于提供手机和其他元件。

司机接到电话,告知他在某个时间在哪个销售点,并有预定的路线要走。目击者的证词还透露了报告的发送以及车内存在跟踪器。他认为,这些事实前提构成了对工作时间的间接控制,这种情况与《劳动合同法》第 62 条第 I 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不相容,该条款涉及外部工作。这个决定是一致的。来自 TST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令继续执行对桑坦德银行 50 亿雷亚尔的罚款 周二(10 月 27 日)下令继续对桑坦德银行执行约 50 亿雷亚尔的罚款,以向退休人员支付半年奖金。该信息来自《Valor Econômico》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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